为推进全省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开展,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河北将全部启用新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有关要求,从2019年开始,河北省全面停止使用原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全面启用河北省人社厅开发的新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实现企业网上申报全覆盖、省市县(区)互联互通和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登记三项业务为“一个入口”。
《通知》要求,目前的过渡期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推进方案,有效指导县(市、区)和各类用人单位,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落实。实施中,原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相关规定暂延用。
按照《通知》,2019年6月1日,河北将全部使用新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切实减少企业负担。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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